厦门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1.厦门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哪些福利?按现行法定失业保险待遇:1。在本市登记的人员(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省居民)失业后,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依法申请失业救济金。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职工医疗保险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免缴。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一致;
2.在厦门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的非本地户籍人员,离开厦门时可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3.本市户籍的失业妇女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计划生育法律规定的,经社保经办机构批准,可发给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生育补助金标准为本人领取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4.本市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死亡,停止领取失业救济金。其家属可以依法申请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标准参照我市在职职工的标准执行。个人死亡,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一项;5.符合企业要求的员工可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6.当月物价指数达标时,当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本市失业人员可享受失业保险物价补贴。2.厦门的失业金标准是多少?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的月发放标准为:2023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的月发放标准按照我省法律执行,为我市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90%。目前厦门最低工资2030元。按此计算,支付金额为2030*90%=1827元。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每满一年为两个月,最长为二十四个月。2022年12月31日前(含)已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仍按原核定标准发放。注:失业农民工参保为“外来从业人员”,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个人享受与本市失业城镇居民同等的失业保险待遇。厦门的失业者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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